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特长(书院)奖学金评选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3-09-29 人气:

根据青岛校区《关于开展校区2023年度本科生特长(书院)奖学金评选通知》的要求,现将学院本科生特长(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标准:

特长(书院)奖学金为校设奖学金,类别、等级、奖励标准如下:特长奖学金分别为研究创新奖学金、创业实践奖学金、社会服务奖学金、美育素养奖学金、体育素养奖学金、劳动技能奖学金(仅限2022级本科生报名)。各类特长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奖励标准分别为1000/人、500/人。特长(书院)奖学金奖项设置、评选条件、赋分细则及所需递交材料等参见《红宝石官方网站hbs备用青岛校区本科学生各类活动赋分参考》评选名额已分配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各年级辅导员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动态调整各类奖项名额。

二、评选流程

1.学生申报。学生本人依据学院特长奖学金评选办法填写《特长(书院)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连同本人教务系统成绩单、证书电子版、经历证明等申报资料于101日下午17点前交至本班班委处。原则上,学生每学年申请特长奖学金不超过三项。

2.班级审核。各班依据学院评选办法中的活动赋分细则以及学生本人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计分。填写《xx班本科生特长(书院)奖学金材料汇总表(附件2),103日前交至本年级辅导员处。

3.年级审核公示。各年级辅导员依据本年级实际分配名额,以及申报学生班级审核计分情况,组织年级内申报材料互审,确定本年级特长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并公示。同时填写2023学年红宝石官方网站hbs备用(青岛)特长(书院)奖学金统计表》(附件3)。104日发至邮箱houqiang@sdu.edu.cn

4.学生线上申报:学生根据年级公示结果,登录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211.86.56.236/login.do),按照附件《2023奖学金模块使用说明》104前完成进行系统申请,同时请各年级辅导员完成线上审批。

5.学院审核公示。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评审无异议后,确定学院拟推荐人选名单,公示名单将105在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公示,届时不再通知,请相关同学自行关注。公示无异议,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材料报送安排:

1.截止时间:

奖学金所有评审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104日中午12点前。

2.报送方式:

1)留存材料:学生《特长(书院)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申报材料、《xx班本科生特长(书院)奖学金材料汇总表》(附件2)等材料由各年级辅导员留存,无需上报学院。

2)电子版材料:以年级为单位,将《红宝石官方网站hbs备用(青岛)特长(书院)奖学金统计表》(附件3)于104日前发至houqiang@sdu.edu.cn邮箱。

四、注意事项:

1、原则上,学生每年获得书院特长奖学金不超过三项。

2、所有申报学生须提供获奖证书、荣誉证明等相关材料。各班班委自行组织评分小组,依据学生提交材料量化赋分,学院审核无误后组织评选。

3、学生所提供信息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将取消该生本学年评奖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书院奖学金拟推选人选后续将于院网站公示,请申请同学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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