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3年度本科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3-09-29 人气:

本科各年级:

为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更好地为同学服务,学院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备用学生会干部,班委、团支部成员。

二、名额分配

各班按照班级总人数8%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评选推荐人并排序后上报学院;学院通过材料审核、组织答辩,对班级推选的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从中选拔7作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上报学工部。

“院优秀学生干部”:班级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经审核无异议后自然获选。

“校优秀学生干部”:学院综合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如候选人未获评,则经审核无异议后自然获选“院优秀学生干部”;如获评,候选人校优秀学生干部与院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模范地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社会、学校的安定团结;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突出成绩,在同学中威信高,能起到骨干带头左右;

4.按时缴纳当年全部学宿费;

5.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名列班级50%德育考评成绩为“优”

6.2022-2023学年担任学生干部且满一年任期(20229月——20238月)。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及自身实际情况填写《环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1向班级申报,各班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投票选举、召集班委(或团支部成员)会议,初步确定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

2. 各班负责人汇总学生个人申报表并分别填写《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附件2,经班级(年级)范围公示无异议后,于102日前上报学院审核批准;

3.学院拟于104组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综合评议,根据候选人申请材料、答辩情况,结合日常工作表现,最终决定校级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人选,报校学工部审核批准。

五、材料报送

各班级负责人将候选人《申请表》、《班级推荐汇总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于102下午15:00前发送至邮箱1142967025@qq.com

联系人:侯老师 586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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