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04-30 人气: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红宝石官方网站hbs备用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复试资格线

凡符合《红宝石官方网站hbs备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info/1208/5042.htm),均可参加复试。

学位类别

专业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学术型学位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45

70

290

专业学位

0857资源与环境

45

70

290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数

备注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20

含生态环境司法损害鉴定研究院2

0857资源与环境

54

城镇污水处理与资源化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改革培育项目10名、生态环境司法损害鉴定研究院4

0857资源与环境(非全日制)

15

 

 

三、复试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我院硕士生复试采用远程网络方式。

全日制学术型

1.复试组成

  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部分,综合笔试、综合面试满分均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分。

  2.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65%+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3.拟录取名次

  由以下公式换算录取成绩后由高到低排列: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4.复试笔试参考书目

《环境化学》(第二版)戴树桂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环境生物学》孔繁翔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全日制专业学位

1.复试组成

  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部分,综合笔试、综合面试满分均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分。

  2.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65%+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3.拟录取名次

  由以下公式换算录取成绩后由高到低排列: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4.复试笔试参考书目

《环境工程学》(第二版),蒋展鹏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环境保护概论》(修订版),林肇信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1.复试组成

  环境学综合笔试、综合口试二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2.复试成绩=综合笔试成绩×50%+综合口试成绩×50%

  3.拟录取名次

  由以下公式换算录取成绩后由高到低排列: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4.复试笔试参考书目

《环境保护概论》(修订版),林肇信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四、拟录取排名方法

1.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分专业按录取成绩排序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分别录取。

2.“环境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研究生,按照学院计划-代招计划顺序依次录取;资源与环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学院计划-专项计划-代招计划顺序依次录取;资源与环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录取成绩依次录取。

3.复试录取政策可能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五、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2020514日。

2.复试时所需材料:与学校要求相同。

3.复试过程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详细的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敬请考生关注。

4.拟录取名单:517日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工作,网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六、说明

1.参加复试考生不需提前联系导师,待录取后开学一周内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2.体检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联系人:聂老师,联系电话:0532-58630927,邮箱:nwei@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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